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强化脱贫攻坚工作执行力、落实力,推动县委、县政府及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镇原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镇原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镇原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镇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建立了预警督办机制,制定了《镇原县脱贫攻坚工作预警督办办法》。
脱贫攻坚,全面督办。主要对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镇原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镇原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责任清单》及《镇原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确定的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推进事项;贫困村退出19项指标、贫困人口脱贫11项指标、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估28项指标,到村到户到人措施落实情况;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关于脱贫攻坚重要工作批示落实情况;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退出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使用;精准脱贫“一户一策”方案落实情况;扶贫领域来信来访办理等重点工作;各类扶贫项目完成进展情况;其他需要预警督办的事项等10大类问题全方位、无死角进行预警督办,确保事事有人办、事事按时办。
三色预警,跟踪督办。定期监测评估乡镇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建立黄、蓝、红三色预警督办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及时预警督办。对给予黄色预警的乡镇或单位,由县委、县政府联乡领导和分管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跟踪落实整改工作,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及时报送整改结果;对给予蓝色预警的乡镇或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给予红色预警的乡镇或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从严保障脱贫攻坚成效。同时,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成立了脱贫攻坚明察暗访督查组,由四名县级干部担任组长,从纪检、组织、农村部、考核局等部门抽调14名干部,随时随机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进展缓慢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限期补课;对失职失责、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干部,从严追责问责,倒逼干部作风转变,为全县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了良好氛围。
发现问题,从严督办。对部门突出问题整改和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完成情况已向17个行业部门、19个乡镇发出预警督办单36件。对2017年党政实绩考核行业部门反馈的3个“较差”、3个“一般”的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刻反思,带头检讨,对8名分管领导、14个责任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行业部门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约谈,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6个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了大会检讨,取消了相关行业部门和涉及乡镇的2017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贯彻新发展理念考核综合奖,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工作落实。